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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女孩输血染艾滋起诉 当地规定不立案

京华时报   2007-12-5   平安健康网
事情?!”对李丹的建议,她只是应付着,“一边听,一边忘”。只是,她每天将包里的钱裹得紧紧的,把女儿看得牢牢的。

  通过一段时间的交往,李丹和病友们的善意终于打动了孟珍,孟珍终于相信“天下还是好人多”,明白如何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以致“不知道怎么去感谢对方”。6月份,从北京回到渑池县,孟珍主动去寻找更多的感染者,与患者交换信息,收集证据。

  拿到补偿协议后,孟珍决定起诉渑池县人民医院。连续去了两次,法院都不立案。法官说,艾滋病案件省内法院不立案。

  无奈,她只好以“输血浆感染丙肝”为由起诉渑池县人民医院,法院终于受理此案。

  未知的感染人数

  寻找证据过程中,孟珍找到了一个个“隐身”在人群中,与她有同样经历的艾滋病患者家属。一些患者家属得到了补偿,还有的患者死在家里,至今没有得到任何补偿。

  渑池县城关镇涛涛(化名),男,1995年4月8日生。1995年8月21日,涛涛因腹泻到渑池县人民医院治疗,医生以孩子身体太差为由给涛涛输了三袋血浆。2005年7月,涛涛因骨折住进洛阳市正骨院,检测出艾滋病病毒。2006年4月,家属起诉渑池县人民医院,因病历丢失和医院不提供病历,被迫撤诉。2007年3月26日,涛涛在家中病故。因住院病历丢失,涛涛的家属没有拿到一分钱补偿,只有一张HIV检测报告。

  还有患者,耗时长达3年,起诉医院后获得补偿。

  在对这些案件的审理中,法院查明了艾滋病血液的来源———1994年3月到1996年3月间,焦作市卫校向渑池县人民医院儿科多次提供血浆,其中部分血浆含有艾滋病病毒。

  到底有多少婴幼儿在1994年至1996年输过带病毒的血浆,渑池县人民医院至今未公布具体名单。

  医院未寻当年输血者

  事实上,早在2002年,渑池县人民医院便遭艾滋病患者起诉,然而医院在得知艾滋病血液真相后,并没有主动去寻找其他患者,只是当患者一一发病并找到医院后,才私下签署补偿协议。

  医院补偿的对象仅限于保存当年住院病历的感染者,对于没有当年住院病历的感染者,医院则拒绝签订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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