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珍唯一的有力证据是女儿晶晶一份1995年12月18日的出院证,入院日期为1995年12月9日。这份证明,只能证明女儿曾在渑池县人民医院住过院,却不能证明医院为其输过血。
去医院要病历,院方称“保管不善,找不到病历”。
为拿到病历,孟珍每天跑到渑池县人民医院“贴身”跟着院长,“走哪儿跟哪儿”;死盯着当年给女儿输血浆的大夫杨素娥不放,“踢开办公室”,“跟到家里”,并说,“女儿有个三长两短,跟你一命抵一命”,搞得“医生杨素娥压力很大”,最终渑池县人民医院步步妥协。
今年4月27日,渑池县人民医院开具第一份证明:“因我院1997年以前住院病历保存不完善,1995年住院患者晶晶的病历,经查找后未找到,可能已遗失。”
孟珍不满意,再次“闹”到医院。6月25人,院方在压力下最终承认:“我院承担对病历保管不善的相应责任。”
拿到两份证明材料,今年9月26日,院方与孟珍签订了补偿协议书。在协议中,院方首次承认“患者晶晶1995年12月9日至12月18日住渑池县人民医院儿科治疗期间输过血浆”,并承认晶晶感染了艾滋病的事实。
协议中,院方同意“每年支付艾滋病补偿款”,“照顾”患者急用钱,医院先支付了两年的费用。
迂回起诉医院
从检测出女儿感染艾滋病,到寻找证据起诉医院,孟珍经历了一个由死到生的过程。
确定艾滋病后,3月27日,孟珍带女儿从西安绝望地回到渑池。第二天,她将50平方米的房子匆忙以2万元卖掉,揣着亲戚们资助的钱,带女儿到北京地坛医院。“路上跟老公说,要不带女儿到海南旅游一趟,跳海死了算了!”
4月初,刚到地坛医院的孟珍极度恐惧,病房里的什么东西都不敢触摸。“一个月不洗脸,不洗头,进病房从来不敢坐。吃饭时,一看见老乡来找我们,拉着女儿就跑。”孟珍说,“怕被人抓起来,给软禁了!”
后来,住院的老乡介绍她认识了一民间艾滋病组织的负责人李丹。“李丹免费给我们提供资料,又带我们逛北京城,还带我们去吃饭。”当时,越想越觉得李丹是骗子,孟珍心想,“天下哪有这么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