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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女孩输血染艾滋起诉 当地规定不立案

京华时报   2007-12-5   平安健康网

  艾滋病患者的特殊诉讼

  11月27日,一场特殊的诉讼在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人民法院开庭。13岁的女孩晶晶(化名)以输血感染丙肝为由起诉渑池县人民医院,事实上,这是一个迂回诉讼。晶晶更严重的病是输血感染的艾滋病,但当地规定这种诉讼不得立案。

  同晶晶一样,不少孩子在渑池

  县人民医院输血感染艾滋病,时间是上世纪90年代中期。

  渑池县人民医院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生说:“有的患者到死都不知道感染的是艾滋病。”

  以丙肝的名义起诉

  11月27日早上8点———渑池县人民法院传票上写明的开庭时间。

  38岁的孟珍(化名)和丈夫提前20分钟来到法院。他们作为女儿晶晶的代理人出庭,13岁的晶晶独自等候在临时借住的家中。和孟珍一起来到法院的,还有十几名同样因为输血感染艾滋病的患者家属。

  因为艾滋病案件在当地法院不能立案,孟珍只能以女儿输血浆后感染丙肝为由起诉渑池县人民医院。

  法庭并没有准时开庭,直到8点50分,被告方渑池县人民医院的代理律师才走进审判庭。律师的迟到“点燃”了患者家属们的怒火,“你怎么替医院说话?要是你孩子被染上呢?”

  还未开庭,气氛就紧张起来。

  这时,渑池县人民医院一名负责人走过来,笑着跟孟珍说:“今天不开庭了,法官出差了。”这句话彻底激怒了孟珍,她“嘭”地推开审判庭的后门,找到值班的法官说:“你们开庭不开庭?不开庭我去喊院长!”

  法官见状,说:“好,好,等一会儿喊个人就开庭。”

  十分钟后,审判员、书记员、审判长先后到庭。审判长宣布开庭后便起身离开,由审判员一直主持审判。

  当天,从北京赶来的律师周细红和民间艾滋病组织志愿者徐海峰免费代理了晶晶的案子。

  虽然是以丙肝的名义起诉,原告律师仍然在法庭上提出了“医院输血导致患者感染丙肝和艾滋病”的指控,并出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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