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领养艾滋孤儿引发风波 养女两年后被人接走
意去外面读书么?”“愿意。”靳说当时高琴的回答很快。于是靳薇和高琴乘一辆车先行离开。这一步在之前即已设想好。当葛玉勤出来时,孩子已不见了。高耀洁带走孩子的举动让王氏夫妇不能理解。他们认为,在抚养孩子两年后,无法再见到孩子,感情上实在难以接受。从这时起,他们对高耀洁的崇敬变为了愤恨,王锁德说,他甚至希望打官司,把孩子再要过来。靳薇说,为了应对可能的官司,减少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便让王媛媛把她自己曾对多人说过许多遍的一些隐情写下来,形成了一份自述。靳薇说,这是2005年年初高琴独立完成的。这是一份“原准备用于法庭的证词”。
自述
这份自述之所以引起王锁德剧烈的心情变化,在于其中所提及的王媛媛在他家生活的描述中主要提到的有“葛玉勤从不让我和邻居说话、来往。稍有不顺,王锁德就会骂:”给你车费,你走吧。’葛玉勤更是七天一小吵,半月一大闹,有时一闹好几天也不罢休。他们说:“我们最后悔的事,就是让这孩子到山东后继续读书。’“有一次,我无意中听到王锁德对外面的邻居说:”收养了这样的孩子,一点钱都不用花,各种费用都有人送来。她长大一点就不让她上学,把她嫁出去还可以收到一笔彩礼。’这时,我才明白了王锁德夫妇收养我的目的。““2003年8月份,我来到曹县三中读高中,住宿在学校里。葛玉勤表面上说得很好听,叫我多吃点东西。其实她每月仅给我30多元生活费,规定每天花费为一元二角钱,如果多用了她就要大闹,什么脏话她都能骂出来。所以我每天只能就着凉水吃一点馒头。”在王媛媛自述的最后,有一个列表专门列出了“王锁德夫妇霸占的善款清单”,即两年来记者和基金会等赠与王家的钱财。简而言之,这份自述说明,王媛媛在王家的生活是一段糟糕的经历,王氏夫妇对待她非常的尖酸刻薄。王锁德说,这些说法他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他对高教授的怨恨主要是因为高教授不打招呼带走抚养了两年的孩子,而如果一切事情真的是像自述里说的那样,不说高教授,任何人都可以带走孩子,他也不会有怨气,因为这样对待孩子是不对的。但是,他们夫妇却从来没有这样对待孩子。他承认他说过“给你车费,你走吧”这样的话,当时因为王媛媛向班上的一名女同学讲述了自己的经历,他担心孩子们传出去后对她的学习生活不利,就劝她不该说的话不要说。当时王媛媛回答说自己的身世就是这样,他有些生气就说了这样的话,并不是真的让她走。关于王媛媛嫁人的事情,他说电话中也和高教授
自述
这份自述之所以引起王锁德剧烈的心情变化,在于其中所提及的王媛媛在他家生活的描述中主要提到的有“葛玉勤从不让我和邻居说话、来往。稍有不顺,王锁德就会骂:”给你车费,你走吧。’葛玉勤更是七天一小吵,半月一大闹,有时一闹好几天也不罢休。他们说:“我们最后悔的事,就是让这孩子到山东后继续读书。’“有一次,我无意中听到王锁德对外面的邻居说:”收养了这样的孩子,一点钱都不用花,各种费用都有人送来。她长大一点就不让她上学,把她嫁出去还可以收到一笔彩礼。’这时,我才明白了王锁德夫妇收养我的目的。““2003年8月份,我来到曹县三中读高中,住宿在学校里。葛玉勤表面上说得很好听,叫我多吃点东西。其实她每月仅给我30多元生活费,规定每天花费为一元二角钱,如果多用了她就要大闹,什么脏话她都能骂出来。所以我每天只能就着凉水吃一点馒头。”在王媛媛自述的最后,有一个列表专门列出了“王锁德夫妇霸占的善款清单”,即两年来记者和基金会等赠与王家的钱财。简而言之,这份自述说明,王媛媛在王家的生活是一段糟糕的经历,王氏夫妇对待她非常的尖酸刻薄。王锁德说,这些说法他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他对高教授的怨恨主要是因为高教授不打招呼带走抚养了两年的孩子,而如果一切事情真的是像自述里说的那样,不说高教授,任何人都可以带走孩子,他也不会有怨气,因为这样对待孩子是不对的。但是,他们夫妇却从来没有这样对待孩子。他承认他说过“给你车费,你走吧”这样的话,当时因为王媛媛向班上的一名女同学讲述了自己的经历,他担心孩子们传出去后对她的学习生活不利,就劝她不该说的话不要说。当时王媛媛回答说自己的身世就是这样,他有些生气就说了这样的话,并不是真的让她走。关于王媛媛嫁人的事情,他说电话中也和高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