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耀洁曾坚持认为,艾滋孤儿(在高耀洁看来,艾滋孤儿指父母一方或双方因患艾滋病去世,身体健康的子女———编者注)在其父母去世之后,其他亲属会抚养他们,所需要的只是经济上的援助。为此,1999年下半年至2002年上半年,高耀洁多次将自己的奖金、讲课费、稿酬、给人看病所得的报酬寄给艾滋孤儿,并呼吁好心人帮助他们。她前后给艾滋孤儿汇款达8万元以上。然而,最后她调查证实,这些钱连1/3都没有用在孩子身上,大多数都流入那些发“艾滋财”的人的腰包。
一名叫丽丽的孩子的遭遇更促使高耀洁认真思考这个问题。丽丽的父母因卖血感染艾滋病去世,留下丽丽和弟弟相依为命,由叔叔等亲属抚养。高耀洁曾发动人们为姐弟俩募捐。2001年全年,她先后给姐弟俩寄了1100元,后来发现姐弟俩只用了370元,一部分钱被他们的叔叔拿去赌博了,还有一部分钱不知去向。两个孩子曾经3个月没有钱买盐吃,政府救济他们的一袋面粉、一堆煤及家里原有的电灯、电表也被他们的叔叔抢走。
丽丽后来在一篇自述中这样形容他们的叔叔是如何利用他们赚钱的:“好吃好赌的叔叔认为总会有人给我俩寄钱,就殴打我和弟弟,叫我俩向别人要钱给他们花。”
不久,丽丽的弟弟被高耀洁托付给山东一户人家,丽丽则继续着不幸的遭遇。她在自述中写道:“我姨母勉强同意我在她家里居住。2002年5月,储柏亮叔叔和罗琳阿姨来看我,他们给了我500元钱,随后又寄钱让我买了一辆上学时骑的自行车,钱和自行车都被姨母拿走,政府救济的两袋面粉也被她占为己有。”
高耀洁意识到,单纯经济上的援助解决不了艾滋孤儿的问题,她开始探讨分散抚养的方式,即把艾滋孤儿分别送到不同人家领养或助养。丽丽就是这样被送到了山东省曹县。
然而,高耀洁与丽丽的“养父母”又发生了严重的分歧。丽丽的自述里这样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