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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采供血造成艾滋病毒传染

aids.panjk.com   2007-7-10   平安健康网
      呼和浩特5月15日电轰动内蒙古草原的清水河县医院非法采供血造成艾滋病毒传染案,又一被告因涉嫌非法采集、供应血液罪,日前被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据介绍,1998年10月1日我国开始实行《献血法》后,从1998年10月至2000年11月,清水河县医院在不具备进行丙肝、梅毒、艾滋病毒血液检测条件的情况下,自采血液66人次,在不能确保用血安全的情况下为106名患者输血,造成了偏远山区的重大艾滋病疫情。至2003年底案发前,清水河县已发现16例艾滋病人及HIV抗体感染者。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组成的合议庭认为,尹某(女,43岁)作为清水河县医院检验科及输血科原负责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犯非法采集、供应血液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00元。

(责任编辑:紫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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