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第44号部长令,从明年3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血站管理办法》,该办法中明确规定:血站采血前将先对献血者身份进行核对,无偿献血必须出示身份证。
血是生命之源,在采血、验血、输血的环节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纰漏,就会直接威胁到患者的生命。
2005年12月2日,长春市卫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长春市下辖的德惠市,一个宋姓艾滋病病毒携带者竟在一年半的时间内卖血17次总共26袋,并造成至少21人在输了宋某带有病毒的血后感染了艾滋病。显然,当地血站在采供血环节上出现了严重问题。
“艾滋病、乙肝、丙肝这些传染性疾病都会通过血液传播,当然会担心,一旦传染上可不是小事情。”
“如果血站采的血不安全,以后谁还敢输血……”
记者在我省几家医院的随机采访表明,虽然血液的采集和输送都有相关部门的监管,但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担心用血安全问题。
从献血源头把好用血安全
2006年3月1日将正式施行的《血站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血站采血前应当对献血者身份进行核对并进行登记。严禁采集冒名顶替者的血液。
“新的《血站管理办法》是依据《献血法》对1998年发布的《血站管理办法(暂行)》进行修订的,把不适合现状的一些规定进行修改,以便进一步加强血站的管理,保证血液的安全。”河南省卫生厅医政处的一位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介绍,保障血液安全首先要保障血液来源于健康的人群。《献血法》实施以后,我省经过广泛的宣传和精心组织,已经连续7年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充足的血源杜绝了买卖血和隐瞒病情的可能性,增加了供血来源的安全性。
前天下午,
